根据支部委员会决定,研究确定刘子曰82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求》规定,现决定对上述同学履行公示程序。

自即日起5天内(2026319-324日),对上述同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有异议的部门或个人,请实名向公示对象所属基层党组织反映。

管理学院党委

联系电话:0335-8052419    地址:科技楼2074办公室

 

 

附件:2026年上半年管理学院团推优积极分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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