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流原则
依据《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关于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东秦教〔2016〕8号)中的分流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工作原则。
(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原则。
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兴趣、志向和特长,依据第一学年的总平均学分绩点,在工商管理类内开展专业分流工作。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专业选择机制及实施程序,确保专业选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适度引导与合理调配原则。
对专业分流进行引导与调配,使学院各专业教学资源相对平衡,确保学生培养与教学质量,保持学科专业的持续发展,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安排专业选择工作,确定各专业名额分配,对专业申报、分配工作进行指导。
组 长:李刚
副组长:吕东珂 赵斐 刘小杰
(二)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生分流工作全过程,确保分流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组长:张彦惠
组员:杨坤 金明辉 王宏达 2024级学生2名
(三)专业介绍咨询组:负责专业介绍,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组长:李刚
组员:黄亮 贺小敏 王东海 原慧琳 吕东珂
(四)专业申报组:负责组织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填报专业选择志愿,公示无误,汇总后提交专业分配组;协助专业分配组通知学生及时上网查看学分绩点及专业分配结果公示。
组长:刘小杰
组员:金明辉 杜懿璇 于佳
(五)专业分配组:负责根据学生志愿、学分绩点进行排序,确定接收名单,公示无误后交领导小组批准,上报学校教务部门。
组长:吕东珂
组员:关明宇 顾珣
三、分流对象与专业分流计划
本次分流对象为2024级工商管理类学生,当前2024级工商管理类学生281人(含降级一人),具体以分流前实际人数为准。在工商管理、会计学健康服务与管理3个专业进行分流。
表1 专业分流计划表
专业名称 |
计划人数 |
工商管理 |
≤54 |
会计学 |
≤210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54 |
合 计 |
≤308 |
冗余计划人数 |
≤38 |
注:专业按学科代码顺序排序,冗余计划人数按应参与分流人数280人确定,具体以分流前实际人数为准。
四、工作程序
在《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关于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范围内,本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的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分为准备、指导、申报、分配、公示,共5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成立管理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选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业介绍咨询组、专业申报组、专业分配组人员构成,具体实施学生专业选择方案。
(二)指导阶段
通过专业选择动员、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性咨询,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三)申报阶段
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填报专业选择志愿,在学校规定的填报时段内,每人按顺序填报三个志愿。以填报志愿系统截止时的志愿为准,填报志愿系统截止后不允许调整志愿。如未按期填报志愿或填报不足三个志愿,由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分配。
(四)分配阶段
各专业根据第一志愿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接收名单。总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各专业根据第一志愿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接收名单。总平均学分绩点相同者,则依据高等数学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高等数学学分绩点依然相同者,则依据英语成绩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
前一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排序。
第一志愿不足的专业,根据第二志愿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接收名单;
后续志愿不足的专业,根据前述规则以此类推;直到全部学生被录取或分配完毕。
(五)公示阶段
公示专业分流结果,为期3个工作日。对公示的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的,请实名于公示阶段内向学院监督小组反映情况。学院监督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专业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
五、工作进程安排
分流工作的专业申报阶段时间:2025年7月,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专业分配阶段一般在专业申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进行,专业分配完成后将在学院网站3个工作日。
六、其他说明
(一)2023级及以前学生因学籍异动等原因降到2024级的,已有专业的不参加专业分流;无专业的须参加分流。
(二)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分流后不得变更。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在专业分流后,可按《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东秦教〔2025〕1号)和《管理学院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规定办理转专业事宜(注:2024级转专业工作中使用的所有绩点排名,采用分流后的专业排名)。
(三)学生须严格按照学院专业分流志愿表的有关要求,在系统内进行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如未按要求填报志愿导致无法确认专业意向的,视为学生自愿放弃志愿填报的权利,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将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等进行专业安排。
(四)分流时有2门以内(含2门)缓考课程(其中最多只能有1门工商管理大类课程缓考),有合理缓考证明且办理缓考手续的,缓考科目不计入分流时的总学分绩点;分流时缓考课程超过2门的,以办理缓考时间先后排序,超过2门课程的成绩按60分计入分流总平均学分绩点。
(五)其他未尽事宜,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将依据《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关于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研究决定。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管理学院
2025年1月10日